消防资源网,实时消防资讯·消防问答·精选优秀消防专题

丁类93%硫酸生产装置和丁类硫酸储罐以及其装车站能否放在一起?

查阅50160、50016、50074多是针对丙类以上要求,丁类是否有要求或遵循其他规范要求?

zmx123 | 2024-12-10 08:44
请写下您的回答回答

回答 | 1

cyd 2025-05-20 17:18 00 [回复]举报

根据《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630-2010第3.0.1条条文说明,硫酸的生产、使用、贮存区域火灾危险性为丙类;根据《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565-2010附录B,硫酸储罐火灾危险性为乙类。依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(2018年版)第3.4.6条和第4.2.1条的规定,硫酸生产装置和硫酸储罐以及其装车站不能放在一起,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。

关闭

关闭

手机APP下载